首页 > 言情小说 > 惊鸿令,凤凰命

第34章 派他克制她

她也是女子。

情之所至时心终究还是控制不住的硬不起来。

她像只小猫的一样依偎在他的怀里,感受着他的体温,每一口呼吸她都感觉是甜蜜的,她挤出一滴幸福的泪水,“师兄,我找到你了!你知道吗?你不在的那七年里,我一直在找你,一直都在……”

然后,声音低如呢喃,低如梦呓,说着,便遗失了最后一点力气,但仍很想靠近他,她知道,再怎么样都触碰不到他的脸庞。

师父安慰她,荣晟已经走了,不会再回来了。

可她不信,坚定的因为就是对的。

可一年、两年、三年……过去了,他还是没有回来。

她总该明白了,她的坚守也许从头到尾便是一个错误。

所有人都说他死了,劝她不要执迷不悟。流年易逝,斯人已去,该放下了……

女子通红着脸,脸上灼热之感,眼神迷迷糊糊的,这两个身影,真的很容易重叠在一块儿,她开分不清这两个人了。

可是在记忆里,师兄无论如何都不会排斥她,不会对她冷漠,会在她哭泣的时候给她买糖果,她深深地记着那甜甜的滋味。

“师兄,不要离开我!”她的声线忽而又低了许多,他将她护在身旁,风刮过脸庞,心是热的,连风都是热的。

奕风不知如何是好,该继续排斥她,还是配合着她说谎?

他更不认识她口中提到的荣晟,为何她口口声声都是他?而他……几乎要化成他的影子。

……

厢房内。

魏素看着躺在温软大床上的人儿,不知不觉守了她一夜,她的脸色还是很憔悴。

“沈心,本公子错了,没有本公子的允许,你哪儿都不许去,你喷了本公子几次唾沫,本公子和你的账还没有跟你算清了呢!你不能先饿死……”

他这是怎么了?

怎么会莫名其妙的和她说这么多的话。

他该很讨厌她,很讨厌她。

“殿下!”

魏安闻声,迟钝的转身去看,“奕风!”他的眸光淡淡,清清冷冷。

“沈姑娘怕是被殿下吓晕过去了,殿下生起气来,奕风都怕。”

魏素难以置信,忙追问奕风:“本公子真有那般可怕!”

“何况殿下对沈姑娘冷淡凉薄,在后院跪了两日,沈姑娘身子弱,当然吃不消!”

“好你个奕风,居然会替这女子反驳本公子!”魏素与他隔了五尺来远,仍嗅得到他身上浓烈的酒香味儿,他打趣的问道:“陪哪个妹子喝酒去了?”

他还没说,他怎么知道是妹子?

当他问起,奕风平静的脸色竟染上几分红晕,心神不定。

奕风装作不答。

魏素的性子很好,就算他不搭理他,他也不会责怪他无礼。

“我猜猜你和哪个妹子喝酒?”

奕风这种生人勿近之人,倘若不是他有七皇子这一身份,恐怕他怎么说他也不会理会他了。

“青合!”

奕风没应。

“看来,本公子猜中了!说说,你和青合干了什么?单不是喝酒这般简单吧?”

他和青合,还能干出什么事来?

“奕风,我以为你会很稳重下去,没想到竟被一女子逗得面红耳赤……”

魏素的目光落在她恬静的脸上,这时的她,不吵不闹,不哭不笑,安详得像一尊神像。

烛光打在她清秀的脸上,映得她皮肤有些苍白。

她的睫毛眨了眨,可是许久过去了,她仍旧不想醒来,可能是她不愿睁眼看到他的缘故吧!魏素蹲在床前,丫鬟端来一碗肉羹,本想借此给她暖暖心肺。

床上的人儿蓦然睁开眸子,见又是魏公子那张令人生厌的臭脸近在眼前。若是在东齐,他生得清俊,任是一个女子都会多瞧上他两眼,甚至挪不开眼球,他有颜有钱,哪个女子不会心悦于他?

近眼看,魏公子的脸被她看得清清楚楚,他的五官棱角分明,不阴不柔,充满阳刚之气,剑眉星目。她注意到了,眼角还有一颗并不显眼的泪痣。

“沈姑娘醒了!”

刚睁眼就看到自己不悦的东西,沈心若大好的心情变得死气沉沉,脸上的表情一僵,“怎么又是你,老天是派你来克制我的吗?”

可能是吧!自打遇上魏公子后,天雷勾动地火,一切都不随人意了。

她也不知为何,这个人如此讨人厌,她为何不选择离开,反而还想乖乖的被他囚禁在身旁。自打前生有过这样的经历,她吸取到了前车之鉴,所以,无论如何她都要离开他,彻彻底底的离开他。她要打击他所有的自信心,让他一败涂地,一无所有。

她沈心若要做一个不屈不挠的人。

这一世,没人敢控制她,没人敢囚禁她,她想追求自己的自由,一辈子都无拘无束。

”沈心,你别不知好歹!公子心大,并不代表你就可以为所欲为!”奕风看不惯,自作主张地替他发话。

魏素打断了他的话,“奕风!这是本公子的事,本公子的事你还要插手吗?”

奕风擅长察言观色,魏公子见沈姑娘苏醒,自然喜悦,他不会破坏这位主子的心情,“属下知错!”

他万没想到会得来魏公子这样一句话,“知错便滚!”

他的心上被浇了一瓢冷水,淋得他心里发凉,哑巴吃黄连,有苦说不出,真可谓“官大一级压死人”。

没法,他只能乖乖的“滚”了。

魏公子又拿那张丑恶的嘴脸逼近她,沈心若有意识的想逃避他,她身子虚弱,饥肠辘辘,因为受罚,几天都没填饱肚子,太饿了,不然她怎么会被饿晕过去。

真是个奇耻大辱,还被这姓魏的畜生带回来了?这会儿好了,彻底逃不出魏公子的手掌心了!

“来,喝口肉羹!”

在那些食不果腹的日子里,富人唾手可得、弃如敝履的肉羹也是口难得的美味。

单是闻闻这飘来的香味儿,便垂涎欲滴。

她已经有好些日子没吃过一口肉,可她还算有骨气,说道:“我不需要!”

对一个坑了自己有两次的人,她不可能还不长记性,还死皮赖脸的当他的舔狗。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