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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6章 上都之行

城主府内,明芸香为她安排一间上好的厢房来接待她,沈心若看着眼前华贵的摆设,觉得受宠若惊。

她大概是一辈子都没过过富人的生活吧。

其实,这并不是城主府最豪华的房间。窗棂前满满地摆放着整整齐齐的一排花花草草,和兰香居相近,屋子宽敞整洁,明亮的灯光璀璨耀眼。

明芸香手指之间的床榻,“这一晚,你就暂且在这里住下吧!这衣柜中有衣物,你可以挑一件带走,盘缠由本小姐出。不过,事成之后你得回来给本小姐当半年的丫鬟。”

“多谢小姐!”

交代完后,明芸香拉上门离开。

她看着床前的衣柜,走近将其打开,里面挂满了颜色各异、款式多样的裙装,她挑了件月白色的长裙出来,一丝一线做工精细,薄如蝉翼的纱以做裙摆,套在身上,飘逸洒脱。穿在身上,勉强算是合身。

她整理整理上身,试完以后,她便躺在床上睡着了。

经过三日的车程,马车可算驶入了上都,上都富饶繁荣的街道上人流拥挤,嘈杂的声音不绝于耳。

明芸香心里仍念叨着,放不下她的魏素哥哥,心动不如行动,在未经明城主的允许下,私自出府,前去上都。估计这会儿明城主被气得不轻,躺在家里精心养病了。

明芸香撩开帘子,看着繁华的街道上,人头攒动,比肩接踵。忽然,一阵扑鼻的香味朝鼻尖袭来。

“好香哦——这是白肉胡饼的香味儿,太诱人了!”说话时,明芸香的哈喇子直线往下掉。

她不是没见过吃的,她吃遍了平江几条街上的美味,但也没有上都的香气四溢。

沈心若也闻到这股香味,她的肚子也饿了,不听话的咕咕叫。

“姐姐,陪我一起下车去,吃个白肉胡饼吧!算是本小姐做东请你的!”

天下竟有免费的午餐,她还能有什么理由拒绝的呢?沈心若点头应下。

两人吃完香喷喷的白肉胡饼之后,明芸香的目光又转向街边五光十色的簪子,眼神瞄准了其中一根浅黛色蝴蝶簪,凑近一点儿来看,蝴蝶的翅膀上竟然点缀着蓝色钻石。

这点就吸引人了。

妇人对她似乎对这根簪子还感兴趣,主动前来和她搭话,“这位小姐可是对这根蝴蝶簪很感兴趣!”

“嗯嗯!”明芸香呆萌的连点两下头。

这簪子光看着就如此好看,别说别在她头上了。

她将簪子从摊位上拿了出来,问:“这个多少银子?”

“十辆银子!”

明芸香惊得张大了嘴,“这么贵!”

像她这类娇生惯养的小姐,是不会嫌东西贵的。那么,就只剩下一种可能性,她身上的银子所剩不多了。

前方,明芸香和商家拼命的砍价,诸如“能不能便宜一点”、“便宜一点好嘛”不耐听的撒娇话,妇人似乎被她的可爱给逗乐了,竟答应以六两的价钱出售。

明芸香像得了便宜一样笑得乐开了花,得偿所愿后,她拿着簪子在她跟前晃悠显摆,“来,你给本小姐簪上,让本小姐看看好不好看。”

沈心若将发簪别在脑后,她从兜里掏出一片镜子,嘴里仍在自夸道:“得亏本小姐机灵,差一点就把这东西忘带了!”

她将小镜子举上来,照了照,镜子的女子,真是娇俏迷人。

上都有看不完的东西、有吃不完的美食,二人乐然其间,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,才勉强逛完了上都的一条街道,傍晚时分,明芸香仍意犹未尽,还想出去转悠一圈。两人甚是愉快,疲惫的身心也得到了放松,她们都没有时间观念,一转眼,天都快黑了。

夜已至,二人找了一家普通平常的客栈住下,在上都这一夜,也花费了不少的银子。

看着银子一点点送出去,明芸香居然心疼起自己的银子。

“呜呜呜,银子没了。”

她假装哭泣,揉了揉眼。

她好像忘记她来上都的目的了,她来上都,是来见他的魏素哥哥的,如今魏素哥哥没见着,钱财倒先空了。

明芸香见没人理睬她,强势地擦干眼泪,埋怨道:“我是土鳖,我没来过上都,上都真是太好玩了,把我银子都花光了……”

怪也只能怪她好吃臭美,怨不得谁。

明芸香一手无聊的撑着脑袋,目光偷偷的投向沈心若这边,盯着她看好片刻后,突发奇问:“姐姐,你可有喜欢的人?除了我的魏素哥哥。”

沈心若笑了笑,温柔的说道:“有啊!他曾经很喜欢我,愿意带我离开我不喜欢的地方,什么东西都会给我买最好的,他尽了最大的努力对我好,他也曾答应我,等他科举及第,做了大官,就和我一同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。”

明芸香饶有兴致地听着,明亮的眼睛眨了眨“那你们一定很幸福吧!”

但凡想到这事,她心头总有一种说不上的滋味。

“没有,他最终为了他的荣华富贵,抛弃了我。”

明芸香听着,竟好笑得有一点想哭。她一拍桌子,激动地站了起来,义愤填膺、昂首挺胸地说道:“这天下男人,都没有一个好东西!但我的魏素哥哥除外!”

沈心若有点不解当代小姑娘的心思,魏素此人,她以为还觉得他对她真是情真意切,如今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明白了,天下男人果真没有一个好东西。

“那你说说,魏素哥哥他哪里好了?”她问。

明芸香安静地坐下来,“魏素哥哥哪里都好,他以前对我很好,特别好,非常好。”提起魏素哥哥,毫不意外的一顿夸赞,但忽而她的神情变得忧伤,降低了语速,说道:“但是前不久,他来平江,他仿佛换了个人似的。无论是对我,还是对我哥哥,都异常冷漠,好像我们从未相识。你说,这是怎么回事?”

她也说不上来。

“我记得,小时候魏素哥哥和我哥明轩才是最要好的兄弟,在城主府的两个月,他们好像没说上几句话。”

沈心若听此,便不好主观臆断,她不能否定是北巫之行改变了他。

“或许是时隔多年,站的立场也大不相同了罢!”

明芸香点头,但又笑笑,“本小姐还是喜欢以前的那个他,他教会了我很多事,路见不平,拔刀相助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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